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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行車禁行騎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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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環保局今(31)日表示,為確保消費者及大賣場員工之呼吸健康,環保局於110年3月起陸續針對轄內列管場所進行巡檢作業,日前查獲特力屋內湖店室內甲醛濃度0.17ppm超過法規標準值(0.08ppm),該局已依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並張貼室內空氣品質不合格標示,若逾期未改善將依「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」第15條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。
環保局指出,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列管場所,包含醫院、商場、電影院、KTV、運動健身場所等16種類型,臺北市目前共有340處場所被列管。環保局對於列管場所之管制進行全面巡檢,係先以直讀式儀器進行管制污染物濃度巡檢,包含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懸浮微粒(PM10)及甲醛等項目,再針對巡檢濃度超過法規標準值者進行標準檢測,今(110)年5月查有特力屋內湖店超標。
環保局表示,特力屋內湖店第16櫃(踏板、園藝工具區)室內甲醛濃度達0.17ppm超過法規標準0.08ppm,該局後續將啟動專家學者輔導機制,要求業者落實改善,另外,業者承諾於6月底前裝設室內空氣品質自動連續監測設施,加強空品維護。
環保局說明,甲醛大量且廣泛地使用在製作木質合板、木質傢俱、隔版、礦纖天花板、黏著劑、清潔劑等建築裝潢整修的材料中,是室內揮發性有機物質中最常見的逸散污染物,已被WHO歸類為一級致癌物,且對皮膚及黏膜有刺激性作用。環保局表示,為確保居家安全,民眾可選購綠建材標章產品及加強室內通風換氣效率,來改善室內甲醛濃度。
環保局呼籲,公告場所應做好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工作,以免違反相關規定受罰。另外,尚未被公告列管之場所,亦可參與「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認證制度」,主動做好各項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措施,提前因應未來被公告列管的法定義務,並確保市民於各公共場所活動時享有清新的空氣。
此次抽驗5件不符規定蔬果產品,違規原因為1件「芥蘭菜」檢出5項殘留農藥;「草莓」、「格藍芽」各1件檢出3項殘留農藥;1件「麻瘋柑葉」檢出2項殘留農藥;1件「豇豆」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「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」規定。臺北市衛生局表示,殘留農藥含量超過「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」者,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「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」規定,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,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。若無法交代來源,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。
針對不符規定產品,臺北市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,經追查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,已移請所轄衛生局及農政單位溯源處辦並輔導農民正確田間施藥,屬臺北市業者,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,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,另已通知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,依據「臺北市第一、二果菜批發市場供應人申請登記及管理要點」,針對違規供應商停止供應10天,第2次停止供應1個月,第3次廢止供應人資格,並加強進場交易蔬果及不合格產品供應業者查驗。
臺北市衛生局表示,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的管理,惟有落實源頭田間監測,及產地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,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。北市衛生局呼籲農友於栽種蔬果施用農藥,應符合相關法令;販售業者販售之蔬果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,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(如廠商名稱、供應代號等)拍照存證,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,達到源頭管理,並提醒民眾優先選購當季蔬果,於食用或烹調蔬果前,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,再以水浸泡10-20分鐘,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,與烹煮蔬菜時,將鍋蓋打開等方式,以減少及降低農藥殘留。
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,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:1999(外縣市民眾請撥02-27208889)轉7089。以上訊息,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。
公立幼兒園紙本現場登記改採【線上預約審核】登記對象 |
2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適齡幼兒(104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期間出生),且為以下身分者: (一)居留本市之外籍幼兒或華裔。 (二)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。 (三)5足歲幼兒之父或母任一方為新住民者。 (四)兄或姐就讀該幼兒園或該國小1或2年級之幼兒。 (五)其他: ▓幼兒有2個(含)以上兄弟姐妹 (未至本市戶政事務所登記為第3胎以上家庭者或未於招生e點通網站完成線上查驗稅率及三胎登記者) 。 ▓資格認定涉及非本市相關政府單位資料,或110年5月25日後異動戶政、社政資料者。 |
附表2
非營利幼兒園紙本現場登記改採【線上預約審核】登記對象 |
2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適齡幼兒(104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期間出生),且為以下身分者: (一)居留本市之外籍幼兒或華裔。 (二)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。 (三)5足歲幼兒之父或母任一方為新住民者。 (四)兄或姐就讀該幼兒園或該國小1或2年級之幼兒。 (五)其他: ▓幼兒有2個(含)以上兄弟姐妹 (未至本市戶政事務所登記為第3胎以上家庭者) 。 ▓資格認定涉及非本市相關政府單位資料,或110年5月25日後異動戶政、社政資料者。 |
附表3
臺北市110學年度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招生辦理時程
第一階段 | |||
網路線上登記 | 線上預約審核登記 (原紙本現場登記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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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記 | 6月6日(日)上午9時至 6月7日(一)下午6時止 |
家長預約審核及繳交文件 6月7日(一)上午9時至 6月8日(二)上午11時止 【改採線上預約審核登記方式,請至招生e點通辦理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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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兒園審核文件及登記 6月7日(一)上午9時至 6月8日(二)下午1時止 【家長須依限繳交資料(含補件),逾時視同放棄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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抽籤 | 6月8日(二)下午2時至下午2時30分 | ||
報到 | 6月8日(二)下午2時30分至下午5時止 | ||
第二階段 | |||
網路線上登記 | 線上預約審核登記 (原紙本現場登記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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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記 | 6月9日(三)上午9時至 6月10日(四)下午6時止 |
家長預約審核及繳交文件 6月9日(三) 上午9時至 6月11日(五) 上午11時止 【改採線上預約審核登記方式,請至招生e點通辦理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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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兒園審核文件及登記 6月9日(三)上午9時至 6月11日(五)下午1時止 【家長須依限繳交資料(含補件),逾時視同放棄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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抽籤 | 6月11日(五)下午2時至下午2時30分 | ||
報到 | 6月11日(五)下午2時30分至下午5時止 | ||
線上備取登記階段 (本階段各項作業均採網路線上方式辦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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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記 | 6月15日(二)上午9時至6月16日(三)下午5時止 | ||
公告備取序位名單 | 6月16日(三)下午5時30分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