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保局說明,昨日上午10時許,接獲當地民眾通報污染情況後,稽查員隨即趕抵現場,發現溪水中仍有部分白色泡沫,立即採集水樣檢測,其酸鹼pH值為7.96、水溫22.1度,急毒性及重金屬等項目均未檢出,經現場稽查人員判斷白色泡沫應屬界面活性劑,經稽查員擴大範圍巡查,發現上游一新建工程因進行消防測試,而消防泡沫廢水收集於地下室之廢(雨)水收集槽,業者未注意近日大雨造成水位升高,即由抽水馬達自動感應洩放水位並排放至聯外溝渠。環保局除命業者將殘留廢水抽出妥善處理外,並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告發,依同法第52條規定最重將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,業者亦承認疏失將儘速配合改善。
環保局表示,河川污染多屬間歇發生且稍縱即逝,為取得有利污染事證,除有賴稽查人員現場判斷及經驗累積,亦仰賴民眾掌握第一時間進線報案,並留下相關具體資訊及位置,才能有效找出污染源,避免污染情事持續發生。
環保局提醒,轄內已多次查獲消防測試後未妥善處理致泡沫污染河川之情事,請社區或工廠進行消防測試後妥善處理污水,以免流入承受水體而受罰,如有產生廢(污)水之虞,無論多寡都應妥善處理並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得排放,若規模較大者,則應向環保局確認是否達列管規模並申請排放許可,否則最重將面臨高達2000萬元罰鍰及停工之處分。
環保局強調,後續仍將加強各河段水污染專案稽查,以遏止不法業者偷排廢(污)水污染河川水質,也同時呼籲市民倘發現任何污染,請立即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通報,才能共同守護我們的環境與生活品質。
資料詳洽:
環保局環保稽查科 許嘉琦專門委員 電話:(02)2953-2111分機3031
環保局新聞聯絡人 徐維遠秘書 電話:(02)2953-2111分機2059
環保局新聞聯絡人 許瑜庭 電話:(02)2953-2111分機1013